
近期,山东一消费者通过多个账号下单高价商品,“巧妙”掉包后退回低价物品,半年内接连操作225次“异常”退货退款,导致涉事商家直接损失超5万元,如今已被警方立案调查。随着该事件持续发酵,涵盖食品、服饰、箱包、数码产品等多个品类被“薅羊毛”的电商商家,纷纷选择跨省维权。
这一现象深刻折射出当前电商领域买卖双方的权益失衡困境。“仅退款”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等本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制度设计,如今却被少数人滥用,让商家维权深陷“举证难、成本高、渠道堵”的泥淖,亟需以制度之力校准权利天平。
消费者的“后悔权”有着明确法律边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的无理由退货,以“商品完好、不影响再次销售”为前提,绝非任性退货的“尚方宝剑”。2024年5月6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》更明确指出,“恶意批量购买后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”行为已构成违法。一些“恶意掉包”人士的高频退货行为,早已超出合理维权范畴,而是对商家合法权益的恶意侵害,这与职业“代退”等黑灰产利用规则漏洞牟利的本质如出一辙。
商家跨省维权的无奈,暴露出电商纠纷解决机制的短板。现实中,商家举证面临着多重困境:买家借助AI技术伪造商品破损证据、通过多个账号轮换购买退货退款、平台对首次恶意行为多从轻处置、大促期间审核周期延长……更棘手的是,跨省维权的时间与金钱成本,往往远超商品本身的价值。
权利失衡的根源,在于“疏堵”机制的双重缺位。“堵”的层面,对恶意退货的识别与惩戒不够精准,平台黑名单尚未实现跨平台共享,违法成本远低于商家损失。“疏”的层面,商家正规维权通道不够畅通,全国范围内仍缺乏统一高效的纠纷解决体系,导致商家被迫选择“跨省追讨”这种原始维权方式。
构建健康电商生态,需筑牢“三维治理”防线。平台要扛起主体责任,利用大数据建立恶意退货识别模型,对高频异常退货行为及时预警,既要惩戒不良商家,也要识别恶意买家。监管部门宜加快完善规则,细化“恶意退货”认定标准,推动跨区域监管协作。司法机关可以探索电商纠纷速裁机制,降低商家维权成本,让合法权益得到快速保障。
买卖双方本是共生关系,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应被尊重,商家的合法权益更需守护。越来越多商家自发跨省维权的事件警示我们,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能突破法律与诚信的边界。唯有让恶意退货者付出代价,让商家维权有章可循,才能让“仅退款”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回归制度初衷,让电商市场在公平公正的轨道上实现良性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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